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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2年自考“药事法规”课程考试大纲

2012年08月14日    来源: 天津招考资讯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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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名称:药事法规

  课程代码:3513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药事法规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的一门重要的必修课程,药事管理与法规是药学与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管理科学等学科相互交叉、渗透而形成的学科,具有社会科学性质。其内容包括与执业药师执业有关的重要的药品管理基本知识和药事管理法规知识。本课程是执业药师必备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设置本课程的目的是使考生通过学习,掌握药事管理的相关知识,掌握《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掌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掌握对特殊药品管理的相关法规,了解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的相关法规,了解《处方管理办法》,熟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了解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的相关法规,了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相关规定,熟悉《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通过本课程学习,考生要做到知法懂法,从而能够在药学工作岗位树立依法治药、依法经营的观念。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药事法规具有社会科学的性质,但对药事管理与法规的学习、理解与应用在很大程度上也以药学知识为基础,是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管理科学等非药学专业在药学领域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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