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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锦江2012年自考网报特别提示

2012-02-24 10:18:59   文章来源: 锦江区自考办   字体:   打印
准考证

  1、从本次考试起在籍考生(有准考证)不能再进行新考生注册。

  2、从本次考试起在籍考生(有准考证)可使用已有准考证报考任意专业的任意开考课程。

  3、在籍应用型专业自考(短线自考)考生可凭短线自考准考证号报考教师资格证考试,但不能报考其它社会型自考(长线自考)考试。

  4、新考生到注册时选择的报名助学点现场审核并进行数码摄像后,必须上网填报考试科目并及时进行网上支付才能完成整个报考,否则无法参加4月份考试。

  5、所有考生(含新考生)网上报考科目时可选择全省任意区县参加当次考试,考试地点并不限制在注册地所在区县。

  6、注册地在锦江区的在籍考生可通过查询准考证号。

  7、补办准考证的在籍考生请持身份证到注册地区县考办申请补办。新考生及补办准考证的在籍考生凭身份证于4月10日起到报名助学点领取准考证。

  8、考前一周务必登录或ZIK.CDZK.NET查询并牢记考点及座位号,认真阅读《考试注意事项》。

  9、一律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带“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签章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禁止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请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安检工作。

  10、考试成绩预计5月底发布,请登录锦江招生考试网查询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请在成绩发布2个月内到报名点领取合格证。

  11、锦江区自考办咨询电话:84440448、84454691、8444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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