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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2012年4月自考报名安排

2012-02-21 11:07:16   文章来源: 长春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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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招生办、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我省201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职高专、二学历考试定于4月14日至15日进行,现将此次考试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时间

  报名报考时间定于2月21日—3月16日(周六、周日正常办公),考生须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报考交费确认手续。请各市(州)招考办和有关院校务必将报名报考数据于3月19日前报送省考办信息管理科,数据上报省考办后不得更改。

  二、报名报考条件、地点和办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可以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需到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现场缴费确认报名、报考。高职高专、二学历考试报名报考资格仅限于已开设高职高专、二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全日制的在籍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考生和未摄像的考生必须本人持有效证件(包括:①居民身份证;②军警人员证件;③未成年人的户口薄;④因居民身份证丢失,要有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到户口或身份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报名报考确认手续。

  (二)助学单位集体报名时必须到助学所在地的地市级市(州)政府驻地的招考办报名参加考试。

  (三)根据有关规定,我省不接待外省新考生报名、报考。对于违规报名的考生和违规接待考生报名的县(市、区)招考办,省考办将依照《关于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补充规定》(吉考办字[2009]42号)文件规定对考生按违规处理,同时将撤销违反报名规定的县(市、区)招考办的自学考试考点资格。

  三、网上报名系统试点工作

  经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研究决定从本次自考报考期间将启用网上报名系统试点工作,实行试点的地区、县(市、区)考生可以通过互联网访问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网站进行报名、报考的个人信息填写,课程选择等操作。完成网上填报后考生需到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现场缴费确认报名、报考,网上报名分为网上信息填报和现场确认缴费两个阶段。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查询考场位置。有以下三点需要考生注意。

  1、考生在网上按填报要求自行完成第一阶段的信息填报,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的报名点现场缴费确认完成第二个阶段。由于在本次报名报考的网上报名系统的属于试行阶段,故暂不支持网上缴费功能。

  2、考生在网上自行填写个人信息时,要确保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以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为准。如果考生填写有误,将会影响考生不能正常参加考试以及办理毕业。

  3、经省考办研究决定今年上半年试行网上报名的考点有通化市招生办、长春市二道区招生办、长春市西新区招生办、吉林市昌邑区招生办以及全省高职高专院校考点,请上述考点做好网上报名确认相关准备工作,确保网上报名系统试行的顺利实施。

  4、新考生和未摄像的考生必须本人持有效证件到户口或身份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报名报考确认手续。

  四、收费标准

  根据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文件《关于调整自学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综号[2012]8号,自考考务费收费标准为45元/生/科次。

  五、开考时间调整

  根据《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时间的通知》教考试办函[2011]5号的通知要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括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和金融管理专业)上午的开考时间由现行的8点30分(北京时间,下同)调整为9点,下午考试的开考时间由14点调整为14点30分,整场考试时间保持150分钟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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