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新版经济法概论笔记(法学类)第八章2
(2)消费税法律制度:
概念:以特定的消费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我国现行的消费税的实体法规范的主要内容是:
a.税法主体:征税主体是税务机关(进口环节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纳税主体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b.征税范围:包括11个税目,可以概括为: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等造成危害的消费品;奢侈品、非生活必多方面品,包括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两个税目;高能耗的高档消费品,包括小汽车、摩托车两个税目;石油类消费品,包括汽油、柴油两个税目;具有特定的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包括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两个税目。
c.税率:包括两类,即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d.应纳税额计算:
适用比例税率的消费品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消费品售数额×税率
适用定额税率的消费品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消费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e.税收减免:减免项目很少,主要是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除国家限制出口的以外,免征消费税。此外,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3)营业税法律制度:
概念:是以应税商品或劳务的销售收入额(或称营业收入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相关的实体法规范的主要内容是:
a.税法主体:征税主体是税务机关。纳税主体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b.征税范围:主要包括9个税目,可以分为三个方面: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c.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适用的税率为3%.服务业、金融保险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适用的税率为5%.娱乐业适用5%——20%的幅度比例税率。
d.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e.税收减免:项目较多,例如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农业机耕、排灌等以及相关的技术培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图书馆等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等,均属法定免税项目。此外,它也有有关起征点的规定。
(4)关税法律制度:
概念:以进出关境的货物或物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可分为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相关的实体法规范的主要内容是:
a.征税范围:包括准许进出我国关境的各类货物和物品。
b.纳税主体:是依法负有缴纳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c.税率:我国关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
d.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计算:
计税依据:是关税的完税价格
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或: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e.税收减免:项目较多,可分为法定减免、特定减免和临时减免三大类。
3、所得税法律制度:
概念:以所得为征税对象,向获取所得的主体征收的一类税。它主要可以分为企业所得税(或称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类。
(1)内资企业所得税制度:
概念:以企业为纳税人,以企业一定期间的应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类税。
有关的实体法规范有:
a.税法主体:征税主体是税务机关,纳税主体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并实行独立核算的除涉外企业以外的企业和组织。
b.征税范围:包括两类所得,一类是生产、经营所得,另一类是其他所得,包括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
c.税率方面: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33%.与涉外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是一致的。
d.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
其计税依据是应税所得,它是收总额与税法规定的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的差额
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税率
e.税收减免: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者免税。此外,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减税或者免税的企业,依照税法规定执行。
(2)涉外企业所得税: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有关的实体法规范有:
a.税法主体:征税主体是税务机关,纳税主体是在我国境内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统称为涉外企业。
b.征税范围:其征税对象也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两大类。外商投资企业作为居民纳税人,应就其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所得税。外国企业作为非居民纳税人,仅就其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所得税。
c.税率:分为两类,一类是基本税率,另一类是预提所得税税率。
d.计税依据和计税方法:
计税依据也是应税所得额,即收入总额减去准予列支项目的金额。
其计税公式也与内资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公式是相同的。
e.税收优惠:是较多的。主要包括:
税率优惠,分设15%和24%两档优惠税率
减免优惠,包括“两免三减”、“五免五减”、预提所得税减免、地方所得税减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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