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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学好“外国法制史”(1)

2007年07月25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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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法制史》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业的考试科目,是法学领域内一门重要的学科。《外国法制史》以外国历史上各种类型中具有代表性的法律的本质、表现形式、内容、特征及其发展变化的过程和规律为研究对象。研究对象包括法律发展史和法律制度史两方面内容。法律发展史涉及到各种法律的形成、立法文件、立法的指导思想、法律的特点、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之间的渊源关系及其相互影响等方面的内容;法律制度史涉及到宪法、民法、刑法和诉讼法等的一些基本内容,以及这些基本内容的沿革关系。

  外国法制史的研究范围包括本学科的内部范围和外部范围。内部范围指的是在外国史上的法律现象中哪些是它所要研究的。外国法制史在选择各类型中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制度作为其内部范围所要研究的内容。外国法制史的外部范围,即外国法制史与法学内部外部相邻学科的关系、外国法制史与外国经济史、政治史,政治制度史,法律思想史,以及部门史的关系便是外国法制史外部范围所应研究的内容。另外,外国法制史作为法学领域的一门重要学科,在法学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是法学体系中的一个基础学科,学习它可以扩大知识面,开阔视野,帮助我们树立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加深对我国法律的理解,提高法学研究水平。

  以上外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围及其学科地位,是我们学习《外国法制史》这门课首先应掌握的内容,只有理解和掌握这些内容,我们才可以从宏观上把握这门课,并进而去理解掌握课程的微观内容。

  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原理,按社会经济形态和与其相适应的不同法律类型及法律制度的共同特征,可以把外国法史分为古代法律制度、中世纪法律制度、近代法律制度和现代法律制度等四个历史时期。下面笔者将依据外国法制史的四个历史时期来提示学习重点,分析学习难点,并顺便谈论一下学习方法、试题类型,以及应试技巧方面的个人心得,以期能对大家有所研益。

  ·重点提示·

  第一编:古代法律制度

  1.奴隶制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

  2.古代亚非国家更早形成法律的原因

  3.《汉穆拉比法典》制定的原因、内容、特点、历史地位及其影响

  4.古印度法的形成与发展历程

  5.古印度法的渊源

  6.古印度法的基本特点

  7.《摩奴法典》的结构、基本内容和影响

  8.古希腊法律的特点

  9.雅典“宪法”的民主性

  10.罗马法的概念、渊源、分类及其影响

  11.罗马私法的基本制度

  第二编:中世纪的法律制度

  1.西欧和北欧封建法律制度

  2.中世纪东欧法律制度

  3.中世纪东方国家法律制度

  4.日尔曼法的概念、基本特点及其对西欧法律发展的影响

  5.日尔曼法的基本制度

  6.法兰西王国法律的基本制度

  7.英吉利王国法律的基本制度

  8.罗马法的复兴

  9.城市法的渊源、基本内容

  10.商法的概念、渊源、形成和演变

  11.伊斯兰法的发展与伊斯兰法系的形成

  12.教会法的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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