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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学好“外国法制史”(2)

2007年07月25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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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编:近代法律制度

  1.英国法的特点

  2.英国法系的形成

  3.美国法律的基本特点

  4.美国1787年宪法的内容、特点

  5.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内容、特点

  7.德国民法典

  8.1889年日本帝国宪法的特点及其所确立的国家制度的性质

  9.19世纪末日本诉讼制度的特点

  第四编:现代法律制度

  1.进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发生了哪些变化

  2.社会主义法律产生发展的重大意义

  3.英国现代法律的发展趋势

  4.美国宪法的变化

  5、现代法国的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6.现代法国民法的发展

  7德国《魏玛宪法》

  8.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的特征

  9.二战后日本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10.第三世界国家法律的基本特点

  11.1922年苏俄民法典

  12.1936年苏联宪法的特点

  ·难点分析·

  1.如何看待雅典“宪法”的民主性和局限性问题。

  雅典“宪法”所确认的一系列政治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民主性的特点,但奴隶制的经济基础又决定了雅典政权的奴隶主阶级专政的本质,因此雅典“宪法”又必然表现出它的固有的历史局限性。实际上,雅典宪法是通过相对较为民主的管理方式来更好地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首先看一下雅典“宪法”所体现的民主性。从历史发展来看,雅典民主制“宪法”以及民主制度的发展从梭伦改革奠定基础开始,到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4世纪进人顶峰阶段。总的来说,它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具有进步意义的,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推动了雅典经济文化的迅速发展,并且对后来的欧洲的民主传统给予了很大的影响。它的民主性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形式上允许一切雅典公民参与国家的日常活动。凡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享有各种民主政治权利。通过民众大会这个国家更高权力机关,每个公民均可参与各项国家活动,通过陪审法院,每个公民还可参加司法审判活动。

  (2)大多国家的公职人员都通过选举产生,并且集体职务多个个人职务。此外,还明确规定,除了军职以外,任何人不能同担任两个职务,也不能连任某个职务。

  (3)雅典公民能够通过各种制度或措施来直接捍卫民主制度,免遭来自反民主势力的破坏和攻击。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比如实施贝壳放逐法和进行不法申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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