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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中英“公司法律制度研究”资料(19)

2007年06月12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准考证

  9、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1)必须从无权利人出去的票据;(2)必须是依背书和交付取得票据;

  (3)必须是基于善意而取得票据;(4)必须是付出相当代价而取得票据。

  10、对于票据伪造,被伪造人和伪造人不负任何票据责任。

  11、票据法的主要补救措施:挂失止付、申请公示催告、提起诉讼。挂失止付时通知付款人。公示催告要向法院提出申请。

  除权判决:是宣告票据权利与票据本身相分离、使票据失去效力的判决。

  12、票据具体运作制度:

  (1)出票制度;(2)背书制度;(3)承兑制度;

  (4)保证制度;(5)付款制度;(6)追索权制度。

  13、票据相对应当记载事项: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

  14、以背书的目的为标准,背书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

  非转让背书分为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

  15、在我国,票据的保证为汇票、本票共同具有的制度。支票无保证制度。

  16、行使追索权的要件:

  (1)实质要件:

  ①汇票持票人须为合法的持票人;

  ②须有法律规定的可引起持票人追索权发生的客观原因存在。

  (2)形式要件:

  ①以法定期限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

  ②取得拒绝证明或退票理由书及其他合法证明。

  17、追索权的行使程序:

  (1)持票人遵期提示票据,是追索权的保全手续;

  (2)持票人依法取得了相关证明。是追索权的保全手续;

  (3)拒绝事由的通知; (4)确定追索对象。

  18、保险当事人:投保人(要保人)和保险人(承保人)。

  19、保险关系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20、保险合同: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单是重要的保险合同。

  21、保险合同的特征:

  ①是使用格式条款的合同; ②是一种射幸合同; ③是一种更大诚信合同。

  22、保险人在投保书上签字或盖章的时间是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

  23、保险业务的辅助人:

  (1)保险代理人:保险人的代理人;

  (2)保险经纪人:基于投保人的利益。

  24、保险利益: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受到损害,或因保险事故的不发生而免受损害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便构成保险利益。(简答,去年考名词)

  25、保险利益的特征:(1)适法性;(2)确定性;(3)计算性。

  26、投保人的义务:(简答)

  (1)支付保险费的义务;(2)保险是够发生后的通知义务;

  (3)防灾减损义务;(4)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5)单证提示和协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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