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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广财自考学位论文答辩报名及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2020-04-17 09:25:23   文章来源: 广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字体:   打印
成绩查询

各教学点及社会考生: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学位〔2016〕3号)的文件精神和《广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上半年广东财经大学自学考试学位论文答辩及学士学位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财经大学自考毕业答辩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品行端正。

2.毕业时间:2019年12月本科毕业生

3.课程成绩: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免考及论文成绩除外)。

4.论文成绩:中等及以上。

5.外语水平:通过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

二、2020年上半年广东财经大学自考毕业答辩时间安排

1.2020年5月2日前:教学点报送《学位论文答辩报名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及盖公章纸质版;社会考生报送《学位论文答辩报名汇总表》电子版。

2.2020年5月17日前:公布答辩报名的学生名单。

3.2020年5月25日前: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公布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和时间。

三、申请广财自考学士学位的流程及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条件:符合答辩报名条件者。

2.申请及材料报送时间:4月13日-5月15日

3.需提交的申请资料:注:各教学点负责老师应统一收集学位申请人的材料,并逐个审核学位材料是否完整、正确。重点查看毕业时间、课程平均分和学位外语考试成绩是否达到要求,按顺序整理并夹好每位学员的学位材料,确保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按时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社会考生则自行按上述顺序整理纸质材料及时提交。

四、广财自考答辩注意事项

1.凡2019年12月成功申请毕业但暂未领取到毕业证书的自考生,须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报名及学士学位申请,待领取本科毕业证后再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2.2018年之前已答辩的学生须重新报名进行答辩。

3.请教学点在报名前与我院财务核准学费缴交情况,如有欠费不予安排答辩。

4.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1517028985@qq.com。

5.逾期不报名或未提交完整资料者,责任自负。

五、广东财经大学自考咨询电话

财务咨询电话:庄老师/许老师  020-84096867

 教务咨询电话:谢老师 020-84096851,邮箱:1517028985@qq.com

地址:广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第二综合楼601)

附件:

附件1:2020年上半年广财自考学位论文答辩报名汇总表

附件2:2020年上半年广财自考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3:2020年上半年广财自考学位资格审批表

附件4:2020年上半年广财自考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

附件5:2020年上半年广财自考学位资料提交注意事项

 

2020年自考毕业有疑问,立即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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