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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自考房地产法考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2021年12月02日    来源:自考365   字体:   打印

2022年4月自考备考已经全面展开,为了帮助小伙伴们更加顺利、高效地备考,自考365给大家整理了2022年4月自考《房地产法》重要知识点,希望大家好好掌握。

2022年4月自考房地产法考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1)复合性与一体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三种权利构成,即专有所有权、共用部分持分权和成员权。一体性是指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项内容必须结为一体,不可分离。

(2)专有所有权的主导性。一是取得专有所有权即意味着取得了共用部分持分权及成员权。二是专有所有权的大小,决定了共用部分持分权及成员权的大小。三是在区分所有权成立登记上,只登记专有所有权,而共用部分持分权及成员权则不单独登记。

(3)权利主体身份的多重性。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上,由于其由专有所有权、共用部分持分权及成员权构成,因而区分所有权人的身份亦具多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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