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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自考房地产法考点:商品房买卖中关于质量方面的纠纷如何处理

2021年12月02日    来源:自考365   字体:   打印

2022年4月自考备考已经全面展开,为了帮助小伙伴们更加顺利、高效地备考,自考365给大家整理了2022年4月自考《房地产法》重要知识点,希望大家好好掌握。

2022年4月自考房地产法考点:商品房买卖中关于质量方面的纠纷如何处理?

按照《合同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其交付的商品房承担质量保证的责任。具体责任是: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其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在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功能受到影响,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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