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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自考公司法复习资料: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2021年06月08日    来源:自考365   字体:   打印

2021年10月自考备考已经全面展开,为了帮助小伙伴们更加顺利、高效的备考,自考365给大家整理了2021年10月自考《公司法》重要知识点,希望大家好好掌握。

2021年10月自考公司法: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1)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的财产、名称和章程,不能独立对外承担责任,而子公司则完全相反。

(2)分公司与子公司虽然都具有诉讼主体的资格,但由于分公司不具有对外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在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责任的时候,应以总公司的财产来承担责任;而以子公司为被告的诉讼案件,除非涉及公司人格否认,一般不得要求母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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