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4008135555/010-82335555
当前位置:首页 > 笔记串讲 > 2015年4月自考刑法学考点:巨额财产来源不

2015年4月自考刑法学考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2015年02月09日    来源:网络   字体:   打印

  简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特征。

  答:主体只限于工作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在有关机关责令行为人说明来源时,行为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行为。行为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是指行为人没有证据证实其差额部分属于合法收入,其中包括拒不说明财产的来源。主观上只能是故意。

  夫妻双方均为国家工作人员,而其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时,有关机关责令双方说明来源,而双方均不说明来源的,只要认定夫妻双方都拥有超出合法收入的巨额财产,而且夫妻双方都拒不说明财产来源的,夫妻双方均成立本罪。

  若您在自考学习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欢迎进入论坛讨论!

  编辑推荐:

  自考365手机移动课堂安卓版上线,移动学习,随时随地!

  2015/2016年自考网上培训辅导课程全面热招 更低只需60元!

  “自考试题”电子书可以下载到手机/平板电脑中学习!

  第一时间获得试题、报名时间、成绩查询信息 请关注自考365官方微信!

自考365网校官方微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