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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自考刑法学考点:拐卖儿童罪的概念

2015年02月07日    来源:网络   字体:   打印

  简述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概念与特征。

  答: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名是选择性罪名,可分解为拐卖妇女罪与拐卖儿童罪。

  (1)客观上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2)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拐卖妇女、儿童的不成立犯罪,但是,如果在拐卖妇女、儿童的过程中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则以强奸罪论处。

  (3)主观上只能出于故意,而且必须以出卖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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