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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点: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2015年04月09日    来源:自考365   字体:   打印

  (一)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进货检查验收义务: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2.保持产品质量的义务: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3.有关产品标识的义务: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的义务。

  4.产品销售的禁止性规定: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的遵守与违反(综合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