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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华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报考工作的通知

2022-11-17 13:57:42   文章来源: 西华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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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校 2023 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报考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时间和条件

(一)报考时间:2022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6日17:00(逾期不再组织补报)

  (二)报考条件:申请报考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考生,对应的理论课程应已取得合格成绩。

申请报考毕业论文答辩的考生,所报考专业下的课程考试(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应按专业考试计划全部取得合格成绩。

(三)查询方式:考生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点击“查询”—“毕业资格查询”—“专业毕业成绩”查询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西华师范大学

特别提示:已毕业的考生请勿报考!“专业毕业成绩”中已有实践性课程和毕业考核合格成绩的考生请勿重复报考!

二、报考流程

(一)考生通过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登录本人账号,提交实践课程考核或毕业论文答辩的报考申请。

社会型考生(即大自考考生)可在管理系统的报考界面先选择拟申请毕业的专业再选择报考课程后提交,应用型考生(即小自考考生)只能以注册(默认)专业报考。

特别提示:毕业论文报考应选择课程代码后再保存提交,否则报考不成功。

(二)报考成功的应用型考生(即小自考考生)应及时与所属的助学单位取得联系,按助学单位要求完成缴费及审核。

(三)考生报考成功后按助学单位的通知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践课考核或毕业论文答辩。

三、其他事项

(一)报考成功的应用型考生(即小自考考生)请及时与所属的助学机构取得联系,请助学单位完成实践课和论文报考数据的审核工作并给出明确处理意见“确认”或“驳回”。未与助学单位联系或未“确认”者视为报考不成功。

(二)报考我校小学教育专业毕业论文答辩考核的社会型考生(即大自考考生)请及时联系我校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姚老师(电话:13219131715),按要求提交相关信息和联系方式,以便完成后续的缴费、论文写作与考核。

(三)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的方式、时间安排和缴费等相关事宜,由考生所属助学单位负责通知并组织实施。社会型考生(即大自考考生)由我校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相关老师负责通知并组织实施。

(四)未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中报考的考生不能参加 2023 年上半年的实践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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