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关于补办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证明书的说明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2015]18号)的相关规定,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补办学位证明书经学校审核批准后生效,原证书同时作废。由于学信网信息标注限制,证明书仅可补办一次。
学位证明书办理程序如下:
一、办理范围:
学位证明书办理对象为因证书遗失或损坏的曾在我校获得学士学位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二、提交申请材料:
1.《辽宁大学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证明书申请表》(附件)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一页)。
3.两张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及照片电子版(像素为630*480,大小为20k-40k),电子版照片发至LNUCED@126.com邮箱,主题命名为“身份证号+名字”,照片以附件形式上传。
★若原学位证书已在学信网可查询且信息无误,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材料4无需提供。
4.学校档案馆开具的学位证明(档案馆地址及电话:辽宁大学蒲河校区图书馆南侧,024-62202809)。
三、受理时间:学期内的工作日均可,寒暑假须通过办公电话或工作微信LNUCED提前预约。
四、证明书领取时间:提交办理申请全部材料后,经确认无误,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领取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申请材料及学位证明书取送方式:
1.取送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机关楼226室辽宁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学历教育管理科。
2.快递邮寄:邮寄地址同取送地址,收件人:李老师,电话:024-6220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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