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08自考秘书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专业名称:秘书专业(专科)(2008年10月起执行)
专业代码:01A0502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目的在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掌握秘书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公关交际能力,能够从事机关、企事业单位秘书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修养与气质。掌握秘书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熟悉办公室的工作程序,有处理秘书日常事务的能力,具有公文和商务文书写作的基本能力,具备组织会议及商务活动的能力,掌握一定的人际沟通与公关技巧,具备计算机进行文字处理及使用现代办公设备的技能。
三、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具有复合型、应用型特点的专科专业,考生按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本专业规定课程的合格成绩,计66学分;通过劳动部秘书资格考试(三级),计6学分;毕业鉴定符合要求,可获得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秘书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代码 | 学分 | 备注 |
1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00002 | 3 | |
2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00003 | 2 | |
3 | 大学语文 | 04729 | 4 | |
4 | 英语 (一) | 00012 | 7 | |
5 | 法学概论 | 00040 | 6 | |
6 |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 00315 | 6 | |
7 | 公文写作与处理 | 00341 | 6 | |
8 | 公共关系学 | 00182 | 4 | |
9 | 秘书学概论 | 00345 | 6 | |
10 | 现代汉语基础 | 00854 | 4 | |
11 | 秘书实务 | 00510 | 6 | |
12 | 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 | 00346 | 5 | |
13 | 外国秘书工作概况 | 00514 | 4 | |
14 | 秘书职业资格 (三级) | 05822 | 6 | 职业资格证书 |
学分合计 | 72 |
五、考试方法
1、除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外,各门课程均采用笔试方法,按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
2、职业资格证书需参加劳动部门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六、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
序号 | 上一执行期 | 当前执行期 |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名称 | 学分 | |
1 | 大学语文(专) | 4 | 大学语文 | 4 |
公共政治课课程改革衔接(从2008年10月开始执行)
原公共课 | 三选二 | 新计划课程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
邓小平理论概论 | ||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已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含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
已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1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程代码03706,2学分)的考试;
仅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课程代码03707,4学分)的考试。
教材的变更以北京市自考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信息为准。网上查阅地址:
有涉及新旧考试计划课程替代的考生,请到自考办查阅北京市自考办下发的《2008年北京自考考生必读(2008年5月版)》。网上购买地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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