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自考行政法学考点:行政合同的特征
行政合同的特征
①行政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②签订行政合同的目的在于实施国家行政管理的目标,行政合同的内容涉及到国家和社会的公共事务。因此,它受法律的特别护,由不同于一般民法规则的调整。
③行政合同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不能以行政命令强迫当事人签订行政合同。这正是行政合同不同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所在。
④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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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的特征
①行政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②签订行政合同的目的在于实施国家行政管理的目标,行政合同的内容涉及到国家和社会的公共事务。因此,它受法律的特别护,由不同于一般民法规则的调整。
③行政合同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不能以行政命令强迫当事人签订行政合同。这正是行政合同不同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所在。
④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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