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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自考刑法学考点:牵连犯的特征

2015年02月09日    来源:网络   字体:   打印

  论述牵连犯的特征及处理原则。

  答:(1)必须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多个犯罪目的,则不构成牵连犯。

  (2)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数行为,而且数行为之间存在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只有当某种手段通常用于实施某种犯罪,或者某种原因行为通常导致某种结果行为时,才宜认定为牵连犯。

  (3)在目的行为或者原因行为触犯了一个罪名的情况下,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另一个罪名。

  刑法总则没有明文规定牵连犯的概念与处罚原则,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对牵连犯应从一重罪处罚或者从一重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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