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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点: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概述

2015年04月23日    来源:自考365   字体:   打印

  1.野生动物的概念(识记)

  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2.野生植物的概念(识记)

  野生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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