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4008135555/010-82335555
当前位置:首页 > 笔记串讲 > 2015年10月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追

2015年10月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追偿

2015年08月25日    来源:网络   字体:   打印

  追偿:是国家向行政赔偿请示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危险责任原则:该原则又称为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侵犯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的,不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国家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若您在自考学习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欢迎进入论坛讨论!

  编辑推荐:

  自考365手机移动课堂安卓/苹果版上线,移动学习,随时随地!

  2015/2016年自考网上培训辅导课程全面热招 更低只需60元!

  “自考试题”电子书可以下载到手机/平板电脑中学习!

  第一时间获得试题、报名时间、成绩查询信息 请关注自考365官方微信!

自考365网校官方微信

自考交流群

扫码领取试题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