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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自考法理学考点:法律调整的对象

2015年02月05日    来源:网络   字体:   打印

  法律调整的对象的特点。

  答:(1)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可以被法律确认为一定的法律事实,但自然过程不能是法律调整的对象;

  (2)法律调整的是通过人的意识和意志发生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

  (3)法律调整的是具体的社会关系;

  (4)法律调整的是客观上要求法律调整的关系;

  (5)法律只调整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社会关系,并且是不运用国家权力就不能保证的那种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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