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自考急救护理学考点:院前急救的组织形式
世界各国在人员培训与组织形式方面不尽相同,抢救的内容与形式也各有差别。美国把全国划分成303个急救医疗服务区,各地区急救医疗服务委员会对本地区的急救工作计划提出建议,对主要病种制定急诊工作评价标准。法国以地域划分为101个急救医疗服务体系:(SAMU)。每个SAMU又设立若干个移动的急救单元(SMUR),又称为移动重症监护单元,以执行SAMU下达的急救任务。SAMU的任务是受理呼救电话,调配医疗资源,组织现场抢救、医疗救护、转运和入院的交接。SAMU的反应是分级而灵活的。在急救系统中强调对病人的整体性处理,以及院前急救与院内诊治的互补。其突出的优点是缩短了畅通气道和建立静脉通道的时间,缩短了病人在急诊科停留的时间以及进行专科医院的选择。目前,世界各国的院前急救模式主要分为两大类,即英-美模式和德-法模式。
1.英-美模式 英-美模式以现场对症处理为主,由急救技士或医助履行现场急救任务,然后将病人运到医院急诊科,由急诊医师提供确定性诊治,即“把伤病员送到医院”的急救方式。采用这种急救模式的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日本、中国香港等。由于救援人员多是由受过一定医学训练的消防救险人员组成,所以,他们除了承担疾病引起的急症救护外,还可承担交通意外、自杀、化学品中毒、淹溺等急症的救护。这种模式在意外伤害、灾难事故的现场救护中能发挥很好的作用。
2.德-法模式 指导思想是“把医院带到病人身边”。随车到达现场的是医师,救援医师对伤病员实施紧急治疗,反应快捷、救治及时,并在现场实施深入救治。法国的可移动监护病房(mobile intensive care unit,MICU)就是典型的代表,由一名复苏科(或急诊科)医师、一名熟悉麻醉技术的护士及一名救护车驾驶员组成,可以在现场对危重情况进行初步处理,目的是在将病人送至医院之前稳定其生命功能和进行整体评价。在现场稳定病情所花费的时间将有助于缩短急诊科开始治疗的时间。采用这种模式的国家包括德国、法国、意大利、奥地利、瑞典和瑞士等。
国内模式:
20世纪50年代,我国在大中城市建立了以院外急救为主的专业急救机构即急救站,
1980年国家卫生部颁发了《关于加强城市急救工作的意见》的文件,明确了城市要建急救中心、急救站并形成网络,缩短急救半径,医院要成立急诊科。不久,又引入欧美的急救体制,建立了急救中心。根据社会、经济状况,地区和人口的自然分布以及医疗资源的配置情况,形成了多种急救模式并存的我国现行急救模式,全国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已基本统一使用120急救电话号码。较突出而具有代表性的院前急救模式有以下几种:
1.独立型 如北京市急救中心模式。是相对功能较全、技术较高的以急救为主的独立型医疗机构,实行院前-急诊科-ICU急救一条龙的急救医疗体系。
2.纯院前 急救型如上海、杭州,有独立的院前急救系统,直接隶属于市卫生局,不设医院,将所有伤病员转到各医院诊治。
3.院前兼院内型 如沈阳,除有独立的院前急救系统外,急救中心尚有院内治疗。
4.依托型 如重庆、成都等地,市急救中心依托于非营利性综合医院。
5.指挥型 如广州、天津,只有市急救指挥系统,具体急救任务由各大医院分片包干,即在各区的中心医院设立院前急救机构,一般隶属于急诊科,分管地段急救任务。
6.联合型 就是把公安(110)、消防(119)及急救(120)合并在一个调度中心,像美国的911.我国已在南宁等一些城市实施。
虽然组建模式有所不同,但是院前急救医疗的运行方式是相同的。即“120”受理电话,出动救护车,现场急救,途中监护下合理转送分流。
可以根据城市大小、人口密度和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地区特点建立本地区的院前急救模式。应建立统一的院前急救网络,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根据需要建立三级或二级急救站,以达到合适的急救半径与适度的反应时间。急救半径是指急救单位执行院外急救服务所覆盖的区域半径,缩小急救半径是急救单位能快速到达现场的重要条件之一,理想的急救半径是5~7公里。反应时间是急救中心接到呼救电话至急救车到达现场所需的时间。反应时间的长短是判断院前急救服务功能重要的综合指标之一,理想的是4~5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