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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点:劳动仲裁概述

2015年04月21日    来源:自考365   字体:   打印

  (一) 劳动仲裁的含义(识记)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经当事人申请,由依法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依法作出裁决的活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 劳动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领会)

  劳动争议仲裁原则上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提,且大多数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并非一裁终决,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