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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点:税收优先权

2015年04月21日    来源:自考365   字体:   打印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