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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某民营企业高级技师2016年某月取得收入如下:

2018年11月26日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案例:某民营企业高级技师2016年某月取得收入如下:
(1)基本工资3500元
(2)综合奖2200元
(3)加班费520元
(4)省级政府颁发的科技奖金50000元
另: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为735元。
该技师的上述收入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已经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
本题知识点: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 问题:根据以上资料,说明支付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并列出计算式(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见题46表)。
题46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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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基本工资、加班费、综合奖均为工资、薪金收入,应合并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3500元费用后计算应税所得。
省级政府颁发的科技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3500-735+2200+520)-3500=1985(元)
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应纳所得税额=1985×10%-105=93.5(元)
【答案解析】

本题知识点: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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