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甲公司为向乙福利院捐款,开出以自己为付款人的商业承兑
案例:甲公司为向乙福利院捐款,开出以自己为付款人的商业承兑汇票。乙向丙支付货款,将汇票背书给丙,因丙工作人员疏忽,没有及时请求付款,导致超过票据权利时效。
问题:
(1)丙是否还享有票据权利?为什么?
(2)丙是否可以以合同纠纷要求乙支付货款?为什么?
(3)丙是否可以要求甲支付票据金额?为什么?
(4)如果丙向甲提出请求,甲是否有抗辩理由?如有,请具体说明。
问题:
(1)丙是否还享有票据权利?为什么?
(2)丙是否可以以合同纠纷要求乙支付货款?为什么?
(3)丙是否可以要求甲支付票据金额?为什么?
(4)如果丙向甲提出请求,甲是否有抗辩理由?如有,请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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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1)丙不享有票据权利。因为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所以丧失了票据权利。(P155)(2)丙可以以合同纠纷要求乙支付货款。因为丙和乙之间存在票据原因关系,丙可以要求乙支付货款。(P64)
(3)丙享有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是指票据权利因票据时效或保全手续的欠缺而消灭,持票人对于出票人或承兑人于其所受利益限度内请求返还其利益的权利。(P157)
(4)甲可以以自己无偿捐赠,没有因未支付票据金额额外获得利益为由对丙抗辩。
【答案解析】
本题知识点:票据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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