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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效合同的种类及后果。

2018年11月26日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论无效合同的种类及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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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一、无效合同的种类: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他们缺乏意思能力,不能辨认其行为后果,不能为自己设定义务。为保护这类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民事行为而造成损害,应确认其合同行为无效。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监护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所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精神状态不相符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精神状态相符的合同,还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除此之外订立的合同必须经其监护人同意,监护人不同意的,应确定该合同无效。
(三)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四)一方以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五)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该合同直接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并为社会所不容,违反了合同精神和诚实信用原则,当然无效。
(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这类合同属于规避法律的合同,形式上合法而实质上违法。
(七)损害公共利益的合同
合同的是否成立取决于合同当事人是否合意,合同的是否生效取决于社会对合同的评价。故此,损害公共利益的合同不应发生法律效力。
(八)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九)某些无效的免责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无效的合同或者无效的合同条款,从行为开始时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的,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应当明确的是,合同无效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P127-129)
【答案解析】

本题知识点: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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