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4008135555/010-82335555
当前位置:首页> 自考问答> 法学类 > 甲乙是夫妻,家庭日常生活事务处理都由甲一

甲乙是夫妻,家庭日常生活事务处理都由甲一人决定。2010年

2018年11月26日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甲乙是夫妻,家庭日常生活事务处理都由甲一人决定。2010年甲乘乙出差之机擅自将共有房屋以市场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且办理了过户登记。一年后乙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甲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共同财产违反《婚姻法》男女平等原则吗?
(2)乙可以主张追回该房屋吗?
(3)若甲此举给乙造成了损失,乙可否请求甲赔偿损失?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1)违反。男女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P73)
(2)不可以。因为丙是善意第三人,且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P129)
(3)可以。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P129)
【答案解析】

本题知识点:我国现行的法定夫妻财产制,
 自考365网小编精心为广大自考学员整理的相关历年试题及答案解析,想了解相关自考试题请持续关注自考365网校。
  让自考更有氛围,想加入自考365交流群请添加小编微信zbzikao365
新人有礼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