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4008135555/010-82335555
当前位置:首页> 自考问答> 法学类 > 我国《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涉外合同的

我国《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

2018年11月26日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我国《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下列哪项是该条冲突规范的系属准据法部分? ( )
A.涉外合同争议
B.合同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C.涉外合同的争议适用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D.合同当事人的合意选择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经冲突规范指定,被用来具体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特定实体法,称为准据法。而中国把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作为合同法律适用的首要原则。当事人选择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应属于该法条的系属准据法部分。(P49、188)
本题知识点:国际破产,


 自考365网小编精心为广大自考学员整理的相关历年试题及答案解析,想了解相关自考试题请持续关注自考365网校。
  让自考更有氛围,想加入自考365交流群请添加小编微信zbzikao365
新人有礼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