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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五年规划纲要中的环境保护篇章

2014年07月23日    来源:自考365   字体:   打印

  (1)五五计划

  从1975年起,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在其制定的《关于制定环境保护十年规划和“五五”(1976——1980年)计划》中就提出要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提出了“五年控制、十年基本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行政目标。为此还开展了污染源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等基础性的环境保护工作。

  由于未能制定具有强制力的环境保护法律并编制科学系统的环境保护规划,这一目标未能实现。

  (2)六五计划

  在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中国首次根据《环境保护法(试行)》的规定将国家环境保护“六五”计划(1981~1985年)作为一个独立的篇章纳入到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之中,为后来将环境保护计划纳人国家规划奠定了基础。

  (3)1989年,中国修改颁布了新的《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自此以后,各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均将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综合平衡作为编制规划的重要指导思想,并专门设立了环境保护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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