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4008135555/010-82335555
当前位置:首页> 自考问答 > 根据案例回答问题

根据案例回答问题

2016年01月14日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查分预约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大豆2000公吨,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由于货源不足,我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重庆和武汉各装10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当我方同时提交这两套提单要求银行付款时,银行以“在重庆和武汉分两次装运,不符合信用证‘不允许分批装运’的规定”为由拒付。

  请问,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银行拒付是否有理?为什么?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我方没有违约,银行无权拒付。

  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同一船只、同一航次、同一目的地多次装运货物,即使提单表明不同的装船日期及不同的装货港口,也不视为分批装运。因此,本案中我方做法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不能拒付。

 若您在自考学习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欢迎进入论坛讨论!

  编辑推荐:

  自考365手机移动课堂安卓版/苹果版上线,移动学习,随时随地!

  2016年自考网上培训辅导课程全面热招 更低只需60元!

  “自考试题”电子书可以下载到手机/平板电脑中学习!

  第一时间获得试题、报名时间、成绩查询信息 请关注自考365官方微信!

关注添加

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了解考试计划,进行学习规划
备战考试,获取试题及资料

扫码下载APP

海量历年试题、备考资料
免费下载领取

扫码进入微信小程序

每日练题巩固、考前模拟实战
免费体验自考365海量试题

免费题库

新人有礼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