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4008135555/010-82335555
当前位置:首页 > 笔记串讲 > 2015年4月自考刑法学考点:侵占罪的概念和

2015年4月自考刑法学考点:侵占罪的概念和特征

2015年02月07日    来源:网络   字体:   打印

  简述侵占罪的概念和特征。

  答: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侵占罪分为普通侵占与侵占脱离占有物两种类型。

  (1)普通侵占,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

  ①行为的对象是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但不是一般意义的他人财物,而必须是行为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②客观上必须有侵占行为。

  ③主体必须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的人,或者说是他人财物的占有者,因而本罪属于身份犯。

  ④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而不法据为已有。不具有不法所有目的的行为,不可能成立侵占罪。

  (2)侵占脱离占有物,是指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若您在自考学习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欢迎进入论坛讨论!

  编辑推荐:

  自考365手机移动课堂安卓版上线,移动学习,随时随地!

  2015/2016年自考网上培训辅导课程全面热招 更低只需60元!

  “自考试题”电子书可以下载到手机/平板电脑中学习!

  第一时间获得试题、报名时间、成绩查询信息 请关注自考365官方微信!

自考365网校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