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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自考刑法学考点:对社会危害性的理解

2015年02月06日    来源:网络   字体:   打印

  简述对社会危害性的理解。

  答:(1)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的侵犯性。

  (2)社会危害性是对法益的侵犯;既包括对法益造成实际的侵害,也包括对法益造成侵害的威胁。

  (3)社会危害性是质与量的统一。

  (4)社会危害性是相对稳定性与变易性的统一。

  (5)社会危害性是客观性与可知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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