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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自考公文写作与处理考点:内容的纪实性

2015年12月21日    来源:自考365   字体:   打印
  记录类文书是对有关内容的实录,具有重要的依据查考作用,是一种纪实性文书。因此,自始至终要完全忠实于实际情况,不允许不顾实际情况,随意删减。如作会议记录,要正确地、真实地反映情况和发言人的发言内容。摘要记录要抓住发言的基本精神和要点,不失原意。不能断章取义,歪曲原意,或者记得支离破碎,使人看不清原意。记录时,遇到没有听清楚或没来得及记上的主要内容,可以空着,先记下面的,问清楚以后再补记,千万不要凭主观想象,随意撰写,更不能把自己的意思强加到别人头上。当然,记录也不是有事必记、有话必录,而应当去粗取精,去枝节、保重点,以保证记录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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