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4008135555/010-82335555
当前位置:首页 > 笔记串讲 > 2016年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点

2016年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点:成功交往的基本原则

2015年11月23日    来源:自考365   字体:   打印

  第一,平等原则。平等待人、互相尊重是协调个人与他人关系的前提。平等是尊重的基础,尊重是平等的表现。尽管由于主客观因素影响,人在气质、性格、能力、知识等方面存在差异,但在人格上是平等的。

  第二,诚信原则。诚信是一种美德,也是个人与他人关系得以延续的基本保证。在人际交往中,只有彼此都讲究诚信,时刻抱着心诚意善的动机和态度,才能互相理解和接纳,使人际关系得到改善和发展。

  第三,宽容原则。在人际交往中,由于性格、经历、文化、修养等的差异,产生矛盾是难以避免的。这就要求遵循宽容原则,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求同存异,互相包容。当然,宽容不等于怯懦,更不等于无原则的迁就。

  第四,互助原则。互助是协调个人与他人关系的必然要求。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对他人都有一定的需要,同时也能满足他人的需要。如果能够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则既满足了各自的需要,又加深了彼此的感情。因此,在交往中应当积极地主动关心他人、帮助他人,为他人排忧解难。只有经常帮助他人的人,才能在需要帮助的时候得到他人的帮助。

自考交流群

扫码领取试题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