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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考急救护理学考点:急诊科护理人员配备

2015年05月06日    来源:自考365   字体:   打印

  1.急诊科护士长应由具备护师以上职称并至少从事急诊护理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担任;三级医院急诊科护士长应由具备护师以上职称并至少从事急诊护理工作8年以上人员担任。

  2.急诊科应有相对固定的急诊护士,且不少于在岗护土的75%,护士结构梯队合理。急诊护士应具有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经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掌握急诊、危重症病人的常见急救护理技能,能配合常见急救操作,熟悉急诊护理工作内涵与流程,并需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培训。

  3.急诊科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卫生工作人员,负责护送病人检查、住院等,用以减少中间环节,实施全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