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4008135555/010-82335555
当前位置:首页 > 笔记串讲 > 2015年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点:专利

2015年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点:专利权的保护

2015年04月07日    来源:自考365   字体:   打印

  (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识记)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

  (二)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简单应用)

  1.未经权利人的许可实施其专利;包括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假冒他人专利: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他人将合同中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书。

  3.冒充专利产品、专利方法: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书。

  (三)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领会)

  1.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普遍采用)。

  2.行政责任——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3.刑事责任——违反专利法或者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情节严重 ,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包括:假冒专利;在专利申请中泄露国家机密;专利管理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