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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点:和解的终结

2015年04月01日    来源:自考365   字体:   打印

  1.和解洗衣未通过或未获认可的终结。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2和解协议因无效的终结。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无效,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3.和解协议未执行完毕的终结。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4.和解协议执行完毕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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