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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点:重整的概念和重整申请

2015年04月01日    来源:自考365   字体:   打印

  1.概念:债务人符合破产或可能破产的情形,但仍有挽救希望,债权人或债务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以期在一定期限内恢复清偿能力的法律程序。

  2.重整申请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2)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3)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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