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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点:和解的概念和申请

2015年04月01日    来源:自考365   字体:   打印

  1.概念: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仍有挽救希望,为避免破产,由债务人与债权人相互之间达成的解决债务纠纷的一揽子谅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许可的法律程序。

  2.申请: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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