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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一)第十三章

2006年12月29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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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当代中国司法制度

  考点精析

  司法制度是司法系统内权力结构及其运行的各种具体制度的总称,是具体实施、执行、落实国家司法权力的制度的总和。

  司法制度主要包括:

  A:司法组织制度;B:司法工作制度;

  审判制度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法律制度的特质。

  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是:

  A:平等审判原则;B:民主审判原则;

  C:独立审判原则:依法审判和未经审判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

  我国审判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

  A:两审终审制度;B:公开审判制度;

  C:合议制度;D:回避制度;E:陪审制度;F:审判监督制度;

  人民法院的职权包括专有职权和特殊职权。人民法院分为普通法院和专门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的职权包括:

  A:审判监督权;B:侦查监督权;C:执行监督权;

  D:立案侦查权;E:公诉权;F:民事、行政诉讼参与权;

  更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检察机关的活动原则有:

  A:法制原则;B:检察独立原则;C:双重领导原则;

  侦查特指刑事侦查。侦查任务包括:

  A:收集证据;B:查明案件事实;

  C:查缉案犯;D:追缴赃物赃款;E:防止和减少犯罪;

  侦查的程序有:

  A:询问犯罪嫌疑人;B:询问证人、被害人;C:勘验、检查;D:搜查;

  E:扣押物证、书证;F:鉴定;G:通缉;

  侦查的强制措施有:

  A:拘传;B:取保候审;C:监视居住;D:拘留;

  律师是社会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资格包括:律师的从业资格、执业资格。

  执业律师主要有专职、兼职和特邀律师三类。

  我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都设有专门机构对律师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法》对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责任作了规定。

  我国律师事务所可分为:

  A:国资律师事务所;

  B:合作律师事务所;C:合伙律师事务所;D:个人律师事务所;

  律师的法律活动:指的是律师所能从事的业务活动的范围。律师的权利是指律师在执行职务时依法享有的权利。律师的义务是指律师依法应为一定行为或一定不行为的范围和限度。

  在我国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犯罪受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不得担任)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B:年满23周岁;

  C: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工作满两年,或者法律学士,工作满一年的或者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博士学位的;

  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当事人如果对于一审的判决和裁定不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检察院如果确认为有错误,可以按程序向一级法院提出抗诉,要求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次审判,上一级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审理后所做出的判决和裁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终审判决和裁定。

  在我国,上级人民检察院与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是“领导关系”。我国宪法和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了双重领导原则,指的是地方各级检察机关既受同级地方权力机关的领导,又受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

  我国各省设置的人民法院称为“高级人民法院”。我国的法院有普通法院与专门法院之分,普通法院包括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组成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更高人民法院,专门法院根据特定的组织系统或按照审判案件的特殊性质而设置。目前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和森林法院。

  在我国主要行使司法解释权的是“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法院更为更高审判机关,有权对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适用法律、法令等问题做出解释。这种解释权对下级法院具有约束力。

  按现行《宪法》规定,不属于地方政权权力的是“法律监督机关”。本题考核对检察机关性质的领会,《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检察权是指依法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全体公民遵守宪法与法律的权力,是该国家维护法制统一和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一种特殊权力,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律师的执业机构是“律师事务所”。

  可以设立地方律师协会的是“设区的市”。

  八届人大于“1996年5月”通过了《律师法》。

  现阶段我国的《法官法》将法官分为“12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于“1995年7月1日”起施行。

  我国法律规定,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23岁”的公民都可以被选为陪审员。

  如果检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意检察委员会多数人的决定,可以报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

  律师的自律性组织是“律师协会”。

  刑事诉讼的诉讼监督机关是“检察院”。

  更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大”选举和罢免。

  律师事务所的发起人必须有“3年”以上的执业经验。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地方各级人大”选举和罢免。

  司法工作制度包括:

  A:审判制度;B:检察制度;

  C:侦查制度;D:执行制度;E:律师制度;

  我国的专门法院目前包括:

  A:军事法院;B:海事法院;C:森林法院;D:铁路运输法院;

  我国法定的审判组织形式有:

  A:独任庭;B:合议庭;C:审判委员会;

  我国的检察制度包括:

  A:公诉制度;B:审判监督制度;C:侦查监督制度;

  D:执行监督制度;E:对公职人员实行法律监督的制度;

  根据《检察官法》规定,以下属于检察官的是:

  A:检察长;B:副检察长;C:检察委员会委员;D:检察员;E:助理检察员;

  我国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现行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A:竞争上岗;B:检察员晋升考试;

  C:上、下级检察机关干部交流;D:领导职务任职资格考试;

  以下人员不得担任律师的有:

  A:现役军人;B:从事法律研究并有高级职称的人员;

  C:公证机关公证员;D:各级党委、纪检委、政法委的现职人员;

  律师协会的任务有:

  A: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B:组织律师进行业务培训;C: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监督;

  D:组织律师开展对外交流;E: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律师事务所年检时应向住所地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的材料有:

  A:律师的纳税凭证;

  B:律师事务所的纳税凭证;C:律师事务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

  D: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E: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副本);

  第一。司法制度有何重要性?

  1.司法制度直接关系到宪法、法律制度的实施,是国家政治制度的直接保障。

  2.司法制度直接关系到国家总体职能的实现,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直接保卫性制度。

  第二。怎样认识审判制度的性质?

  1.审判制度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审判制度具有法律制度的特质。

  第三。我国审判制度包括哪些基本原则?

  1.独立审判原则;是在国家权力机关监督之下的国家机关职能分工上的独立。审判制度是由全国人大制度来决定的。

  2.依法审判和未经审判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3.平等审判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一是对一切人的犯罪都要依法加以追究,不允许有任何特权;二是对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要依法加以保护,不允许有任何歧视。

  4.民主审判原则;体现在我国人民群众有权对审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人民法院和审判人员的违法实施行为可以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

  第四。我国人民法院拥有哪些职权?

  1.审判权。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

  2.司法解释权。更高人民法院作为更高审判机关,有权对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适用法律、法令等问题做出解释。这种解释权对下级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

  3.指导权。是指我国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职权。

  4.司法行政权。各级法院机构都设有主管审判工作的相应组织,行使有关审判行政方面的职权,但是由于不享有关键的人事任免权,因此我国法院的司法行政权是有限的。

  5.司法建议权。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不法行为时,有权向相应机关提出建议做出处理。

  第五。简述我国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

  1.我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

  1)更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大和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更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

  2.检察机关内部实行检察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的领导体制。

  3.我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3条规定:

  1)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委员会。

  2)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在检察长的主持下,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

  3)如果检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意多数人的决定,可以报请本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六。我国检察机关活动的原则是什么?

  1.法制原则: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不得超越这些职权。

  2.检察独立原则: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双重领导原则:指的是四方各级检察机关既受同级地方权力机关的领导,又受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

  第七。怎样认识律师的执业资格?

  1.品行良好。

  2.具有律师资格。

  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注意:有下列情况的人员,即使具有律师资格,也不予以颁发执业证:

  A: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B: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除外;C:被开除公职或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八。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具备哪些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资产。

  3.有符合本法(即律师法)规定的律师。

  4.发起人必须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律师,发起人必须有3年以上的执业经验。

  第九。律师事务所应承担哪些责任?

  1.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6、不得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及不正当竞争;

  2.不得从事其他任何经营性活动;7、应当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依法纳税;

  3.应当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8、统一收取费用、入账;

  4.应当按规定设立事业发展、执业风险、社会保障和培训等项基金;

  5.建立健全人事、财务、业务、收费等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律师的法律活动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律师法》第25条规定:“律师业务是指执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该条款包括:

  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论述我国审判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

  两审终审制度。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公开审判制度。《人民法院组织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外,一律公开审理。”

  合议制度。实行合议制度,可以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防止主观片面和个人独断专行。

  回避制度。司法人员与案件的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其目的在于防止办案人徇私舞弊或偏袒一方;

  陪审制度。是我国宪法原则的体现。

  审判监督制度。其目在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国家的尊严。

  论述我国检察机关的职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审判监督权。

  2.侦查监督权。

  3.执行监督权。

  4.立案监督权。

  5.公诉权。

  6.民事、行政诉讼参与权。

  阐明律师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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