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是( )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是( )
- A.核查债权
- B.通过和解协议
- C.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 D.执行重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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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主要包括:(1)核查债权;(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3)监督管理人;(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通过重整计划;(7)通过和解协议;(8)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9)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10)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11)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让自考更有氛围,想加入自考365订阅号请添加zhengbaozikao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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