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厂2002年秋研制出M型热敏开关,并于2002年12月
红星厂2002年秋研制出M型热敏开关,并于2002年12月8日提出了中国专利申请,2004年1月1日获得“M型热敏开关”实用新型专利权。东宏公司同期也自行研发出了同一技术方案的M型热敏开关,至2002年12月8日其已经全面完成了年产量10000个M型热敏开关的必要准备,其2003年产销120000个,2004年产销10000个,2005年产销80000个。2006年初,红星厂向法院状告东宏公司侵犯其“M型热敏开关”实用新型专利权。
请问:(1)东宏公司2003年的产销行为是否侵犯红星厂的专利权?为什么?
(2)东宏公司2004年的产销行为是否侵犯红星厂的专利权?为什么?
(3)东宏公司2005年的产销行为是否侵犯红星厂的专利权?为什么?
请问:(1)东宏公司2003年的产销行为是否侵犯红星厂的专利权?为什么?
(2)东宏公司2004年的产销行为是否侵犯红星厂的专利权?为什么?
(3)东宏公司2005年的产销行为是否侵犯红星厂的专利权?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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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1)不侵权。实用新型真正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从专利 之日起。2003年红星厂的M型热敏开关还没有授予专利权。(2)不侵权。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享有先用权,不构成侵权。(P194)
(3)侵权。先用权人应当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东宏公司2005年的产销行为超过了原有的范围,构成侵权。(P194)
【答案解析】
本题知识点:专利权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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