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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拥有“三枝”商标,于2004年5月获准注册。之后,甲

2018年11月26日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准考证
甲企业拥有“三枝”商标,于2004年5月获准注册。之后,甲企业许可乙企业使用“三枝”商标。甲乙两企业在2011年3月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中的下列条款,违反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 )。
A.使用“三枝”商标的商品质量由许可人监督
B.合同期限为5年,许可人应及时为商标续展注册
C.被许可人可以改变“三枝”商标的文字字体后使用
D.未经许可人同意,被许可人不得将商标使用权转让给第三人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被许可使用的商标必须与核准注册的商标相一致,不得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P264)
本题知识点: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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