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
试述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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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可以概括为:控方承担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被告人除法律有明确规定之外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其中,控方是指公诉案件中的人民检察院和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控方承担证明责任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要求。这一原则意味着控方必须对各个犯罪构成要件的存在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而且其证明必须达到法定的证明标准,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否则控方将承担指控不能成立的不利后果。被告人原则上无需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无罪,只要控方能指控提供证据,或控方提供的证据无法达到法定证据标准时,被告人应当被宣告无罪。这一点在理论上被称为“疑罪从无”原则。
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作为一项原则,也存在例外。即当法律有明确规定要求被告人就某些事实承担证明责任时,若该事实更终未能证明,则应当由被告人承担不利后果。《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便规定了一项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例外。该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差额部分予以追缴。”根据该规定,在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案件中,差额部分的来源这一事实应当由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若被告人不能证明,则承担不利后果,即“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即使是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中,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范围也仅限于差额部分的来源这一关事实,本罪的其他构成要件事实,如被告人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被告人的合法收入数额、支出数额等,依然由控方承担证明责任。(P152)
【答案解析】
本题知识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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