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述唐律关于“六杀”的规定。
评述唐律关于“六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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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唐律所规定的“六杀”是中国古代对六种杀人犯罪的总称。它们分别是:“谋杀”、“故杀”、“斗杀”、“误杀”、“过失杀”和“戏杀”等。这“六杀”都有特定的含义。“谋杀”是指有预谋的杀人犯罪。“故杀”是指先无预谋、后有情急时产生杀人意念的杀人犯罪。“斗杀”是指在斗殴中因为激愤失手而把人杀死的杀人犯罪。“误杀”是因为各种原因而杀错人的杀人犯罪。“过失杀”是指因为过失原因而杀人的犯罪。“戏杀”是指在戏耍中不慎杀人的犯罪。唐律根据它们不同的恶性程度,规定了不同的刑罚。唐律总结了前人杀人犯罪的规定和理论,将其推进到一个空前完备的阶段,并为唐后封建朝代的立法所吸收。(P151) 【答案解析】
本题知识点:唐律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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