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了如下决议: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并注销
甲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了如下决议: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并注销甲公司;公司原有债务由新成立的乙公司独自承担。甲公司通过分立决议之后的第20天,发布公告并通知了公司债权人武某。武某与甲公司达成了由乙公司独自承担债务的协议。
问题:
(1)甲公司的分立属于何种分立形式?
(2)甲公司的分立程序有无瑕疵?为什么?
(3)武某和甲公司的债务承担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问题:
(1)甲公司的分立属于何种分立形式?
(2)甲公司的分立程序有无瑕疵?为什么?
(3)武某和甲公司的债务承担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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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1)甲公司的分立属于新设分立。新设分立是指公司将其财产全部分割,分别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教材P53(2)甲公司的分立程序有瑕疵。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应作相应分割,分立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甲公司在分立时没有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且通知债权人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教材P53
(3)武某和甲公司的债务承担协议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分立前没有与武某就债务清偿达成协议,所以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协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教材P53
【答案解析】
本题知识点: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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