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010-82335555
当前位置:首页 > 自考问答 > 正文

天津考试准考证丢失或发现与准考证上信息不一致怎么办?

2011/07/11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问:天津考生考试准考证丢失或发现与准考证上信息不一致怎么办?

  答:1.《准考证》丢失或需要更改的考生,应在每次考试前5天起到考试结束后止(公休日照常办理),前往考籍所在区县自考办办理相关手续。

  2.考生首先填写“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补发、修改申请表”(一式三份),区县考办审核后签字盖章。办理丢失《准考证》的考生还需交纳制证费10元。

  3.考生持填写后的“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补发、修改申请表”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补证和更改手续。(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5号。天津师大新校区旁,宾水西道与工一号路交口,公交650、849、871、951、963、968路到市考试院站下车,由考试院西门进入)考生可现场即时领取更改后的准考证。

  4.因正常升位的原因造成身份证与准考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可以不必修改《准考证》。

  5.遗失居民《身份证》且因时间较紧来不及补办正式《身份证》的考生,可以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带有考生近照的《户籍证明》,并且需在《户籍证明》上考生照片位置加盖户籍专用章(《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否则视为无效证件不得办理补发《准考证》的手续。

你可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