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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将其房屋出租给乙居住,租期2年;2011年5月1日,甲因工

2019/08/12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甲将其房屋出租给乙居住,租期2年;2011年5月1日,甲因工作调动将该房屋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直接与丙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整个手续办完后,甲才电告乙房屋已经出售给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有权主张甲丙之间的合同无效
B、乙可以要求甲对自己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乙可以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
D、丙可以要求乙腾退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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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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